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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为了避免纠纷,买受人在购房时需认真审查房屋权属情况,对重点条款约定明晰。买受人签约前应认真审查房屋权属,重点查看有无设定抵押权等情形,与出卖人就付款、交房、过户条件和流程等进行明确约定,必要时可就签约后是否允许设立抵押权等情形设定制约条款。符合过户条件时,买受人应及时敦促出卖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一般情形下,出卖人出售房屋后不应再在该房屋之上设立抵押权,否则或将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时间: 2022-08-16 10:57:560人赞过免费获取贷款方案,一对一解答更方便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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