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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屋设定了抵押,抵押人即房屋产权人仍可以将房屋出售,但必须通知抵押权人。
但是,基于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若不解除抵押登记直接转让房屋,对于购房人而言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回答时间: 2021-07-28 13:45:230人赞过免费获取贷款方案,一对一解答更方便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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