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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银行业、保险业协会发布“反内卷”自律公约,从禁止房贷“返点”、落实“报行合一”等多方面对银行、保险机构提出规范,引导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此外,监管加大打击银行业“全员营销”违规行为力度,并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明确金融机构应强化营销人员资质管理,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应的产品销售资质。
多地行业协会发布自律公约,强调禁止房贷、车贷返佣
近日,多地银行业协会发布自律公约,打响新一轮行业“反内卷”号令。
7月17日,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召开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反“内卷式”竞争专题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广东银行业拟按照“1+3+N”的制度体系推进“内卷式”竞争的综合整治,“1”指监管部门出台综合整治“内卷式”负面清单,“3”指公会制定出台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倡议书和承诺书,“N”指相关业务领域反“内卷式”竞争的行业自律举措。
随后,在2025年上半年广东银行业保险业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解读《广东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2025版)》《广东保险业防止“内卷式”竞争自律公约》。截至目前,银行业净息差降幅有所收窄,银保业务手续费及佣金规模较2024年同期压降5%。
银行机构也积极开展“反内卷”。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发声后,平安银行(000001)广州分行率先响应,推进落实反“内卷式”竞争工作。浙商银行董事长陆建强也曾明确提出“拒绝无效加班”,倡导健康可持续的职场文化。
此外,工商银行在7月30日召开的年中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落实落细稳经济各项存量和增量政策,坚持产品客户对位,带头整治“内卷式”竞争。成为首家将“反内卷”作为重点工作的国有大行。
7月24日,宁夏银行业协会召开自律与合规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认为,个人住房贷款返佣行为已经对辖内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已严重影响到辖内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甚至出现“假按揭“”职业背债人”等违法案件发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日前,宁夏银行业协会再发文,组织召开“内卷式”竞争专题座谈会。去年年底协会便制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交流结束后,协会全面启动公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成立检查组现场督查,督促问题整改,增强会员单位执行自觉性,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7月25日,宁波市银行业协会召开《宁波银行(002142)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推进会。《公约》从落实贷款“三查”、防范恶意竞争、健全合作机制等方面对银行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重点对银行机构与房地产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的返佣乱象进行整治。协会表示,《公约》将由银行机构签署后生效,正式叫停任何形式的“返点”行为,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贡献力量。
多地行业协会为何重点提及房贷“返点”?房贷返点是银行为抢占房贷市场份额,向提供房贷业务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佣金的激励机制。还有银行工作人员会私下协商,将返点直接返还贷款客户。
然而,看似普遍的房贷返点实际暗藏隐患,易对行业内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房贷返点会推高经营成本,诱发利率隐性战,甚至催生违法违规案件,冲击银行资产质量和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此外,部分业绩考核压力大的信贷经理甚至需要自掏腰包给客户“返点”,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和人员建设。
实际上,去年已有山东?江苏、上海等多地行业协会发文禁止房贷返点。早在去年8月,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便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银行(601229)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的通知》,叫停房贷“返点”,并要求7日内整改完成存量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银行已集中叫停车贷“高息高返”模式,规范汽车金融业务。有媒体报道称,预计两个月内全国多数金融机构将陆续跟进调整,具体进程有待监管统一明确。此外,在降低车贷返佣比例之余,某些地区还提高车贷提前还款违约金额。
又有银行因“全员营销”被罚,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营销人员资质管理
近期,又有银行因“全员营销”被罚。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浙江温州龙湾农商行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向非营销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行为,连同其他5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款265万元,三名负责人被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罚单并非银行首次因“向非营销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案由被罚。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地分局披露,2024年8月,邮储银行温州市分行因向非营销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被罚款35万元;2024年12月,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因向非营销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将存款考核指标下达至个人等多项案由,被罚款140万元。
事实上,监管部门早已明确规定禁止银行业营销乱象。央行早在2000年就曾发布通知指出,各金融机构要废除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不得对非存款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不得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职工个人,不得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励、福利、行政职务安排等挂钩。
2011年,原银监会发布通知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设立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不得对非营销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不得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个人,不得将存款考核指标与员工个人薪酬及行政职务安排挂钩。”
7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再发《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强化销售人员资质管理,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应的产品销售资质”,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银行“全员营销”为何屡禁不止?虽然全员营销属于违规行为,但已成为行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在业绩压力下,部分银行将营销业务分摊给前中后台各部门员工,还有银行将全员营销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对外宣传。
“全员营销”本质上是银行资源错配与效率缺失的体现,在加大非营销岗员工压力的同时,还会对导致银行服务质效下降,进一步加大合规风险,不利于银行长期稳定发展。
央行主管媒体日前指出,银行“全员营销”时代该落幕了。专家普遍认为,接下来,监管部门将更加注重分工科学、考核合理和员工权益保障。银行机构需顺应趋势,强化合规经营、回归金融本源。建议银行创新营销与管理模式,如借力大数据、AI赋能,实现精准获客和服务升级,加强与客户的场景化、生态化连接;完善激励体系和人才成长通道,激发员工专业潜能。
金融业多领域“反内卷”加速推进,保险业落实“报行合一”提质扩面
金融业“反内卷”持续升温。除银行业外,保险业也进一步推进“反内卷”工作。
今年以来,福建、安徽等多地保险行业协会发挥银保业务自律公约。其中,安徽省银行业协会与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安徽省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反内卷联合倡议书》,指出要严格遵循“报行合一”监管要求,坚决抵制恶性价格战、虚假宣传、诋毁同业等行为。
自去年起持续推进的“报行合一”也为保险“反内卷”取得成效提供强大助力。在车险、人身险公司银保渠道逐渐落地“报行合一”后,非车险也将推进“报行合一”。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向财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下发《关于加强非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应遵循合理、公平、充足原则厘定费率,合理设置附加费率,不得在费率结构中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相符的高额费用水平,并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此外,《通知》还要求财险机构对保险中介履行管理责任,不得委托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向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支付手续费,或者通过与保费收入挂钩的宣传费、技术支持费等形式变相支付手续费。
这意味着保险业“反内卷”工作进一步深入,也为非车险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提供了政策依循。
在低利率环境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多次宣布调降人身险预定利率。日前,协会协会宣布最新一期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1.99%,人身险预定利率正式进入“1”时代。在规范市场内卷式无序定价的同时,还将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文章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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